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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渭区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和门诊医疗补助金107.2万元
 临渭区民政信息网   2008-11-27 14:32:45 浏览:


   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、省、市有关农村五保供养法规文件精神,切实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,临渭区民政局经研究决定为全区596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,发放2008年7-12月份农村五保供养金和门诊医疗补助金53.6万元;截止目前,2008年,临渭区民政局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和门诊医疗补助金107.2万元,已实现了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。
     2008年7-12月份农村五保供养金继续按照新标准(五保供养金标准为120元/人月)发放,同时,给每名五保对象继续发放门诊医疗补助金(门诊医疗补助标准为30元/人月)。五保供养金和门诊疗补助金的及时发放,为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能够解决当前吃饭、穿衣、门诊医疗和防寒过冬等实际生活问题,提供了有力保障。